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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、有效,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制定本條例。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醫療器械的研制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活動及其監督管理,應當遵守本條例。 第三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。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器械有關的監督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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